日期:2014-02-18 10:10
家庭服务业个体经营取得营业执照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家庭服务业创业培训,可按照规定申领不超过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