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20 14:51
在某家政公司干了2年多,才发现公司未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40岁的聂女士维权时,却被公司以各种理由辞退。
2010年12月初,家住云梦的聂女士来汉打工,能干的她很快就被某家政服务公司相中,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自2010年12月15日起至2013年12月14日止,从事家政服务的保洁工作;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劳动报酬以6元/小时计算,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
上班后仅几个月,聂女士便被安排为保洁组的领队。两年后的一天,聂女士去医院看病,对方问是否缴纳医保,她这才知道国家对此有专门规定。随后,要求公司为其依法办理并缴纳各项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