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3 15:53
进城,改变了一切。
做了两个月保姆后回家,对于在城里的营生,她羞于启齿
1998年的盛夏,毛美仙守在丈夫病床边,他因车祸卧病在床。儿子马上就要开学,学费还没着落。她咬咬牙,决定到城里闯一闯。她去了温州。
在当时,给城里人做保姆是一件并不光彩的事,那是做下人,得低三下四伺候人。但毛美仙没有办法。既没学历年纪又大,她只有做这个。
第一个雇主并不富裕,两口子还在创业,毛美仙的主要任务,就是照顾他们不满周岁的儿子。虽然没有做过保姆,但照看孩子,儿子已经12岁的毛美仙驾轻就熟。
雇主家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