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5 10:32
和经培训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上岗条件。在服务时间方面,每月按30天计,其中服务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而休息的方式,旧版规定可由雇主与月嫂商定。新版合同则明确了每周休息1天和月底合同结束前休4天两种方式,双方可二选一。在报酬方面,旧版尽管考虑了国家假期,但具体报酬由双方约定。而新版则进一步明确其中遇国家节假期,服务报酬为日工资的三倍。
市工商局负责人认为,这是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接轨。但有市民担心这会造成月嫂工资上涨。莫晓英介绍,合同是双方面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不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