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节假日 月嫂或领3倍工资
日期:2013-12-03 09:04
  日前,广州市工商局就新版家政、月嫂服务合同范本征求公众意见。其中规定,国家节假日月嫂须领3倍工资。有市民认为,这将推高新生儿家庭的开支。
  新版《广州市家政服务合同范本》要求,家庭为提供住家制或全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每周1天的休息时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须继续提供家政服务的,需要另外支付服务酬劳。这一支付金额由双方协商约定。同时,新版《广州市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范本》要求,遇到国家假期,服务报酬为日工资的3倍,不过,对于支付的具体天数仍可约定。
  有市民表示,支付3倍工资将增加新生儿家庭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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