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8 09:44
关法律法规,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南京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政公司老总坦言,目前我省家庭服务行业有两种用工形态:一种是中介型的,家政工受雇于家庭,与雇主是劳动关系,而与家政企业之间是中介关系,由后者介绍工作,收取中介费,这样就不能与家政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也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员工制,《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采用员工化管理的家政公司表示,只能与表现好且就业稳定的家政工签订劳动合同,给工作优秀者购买社会保险,而与所有家政工签订劳动合同,绝大多数家政公司难有实力。即使与极个别家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