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田保姆”,种地真轻松
日期:2013-09-29 15:09
费200元,亏差额18.6元由政策性补贴每亩20元,补贴后合作社每亩创利仅1.4元。
  他认为,社会化服务需要和经济实体结合,尤其是农资主体,才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在庐江的实践过程中,不少龙头企业还和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结合,形成联合体。
  企业将土地原价转给大户、家庭农场等主体,让他们这些种田能手都当股东,并进行生产管理。企业退出生产,专门从事服务、加工和销售。春生科技服务公司负责人说,这样联合的好处是,一方面企业按适度规模经营能达到最大产出率,另一方面大户等新型主体市场调研、技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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