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家政发展专项资金今起实施
日期:2013-09-22 09:54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福州市财政局昨天印发了《福州市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今起3年内对我市家庭服务业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的社会保险、连锁经营门店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等8个方面进行补贴,其中在门店建设方面,一家企业最高可奖30万元。
据了解,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8个方面的奖励与补助,包括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家庭服务企业连锁经营门店建设奖励、家庭服务员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补贴、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补助、家庭服务业行业建设与管理支出、家庭服务企业品牌建设奖励、家庭服务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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