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9 09:12
因家政服务公司派来照顾孩子的住家保姆患有乙肝,雇主李女士气愤地将家政服务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服务协议,由家政服务公司退还服务费4500元。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据李女士称,今年7月15日她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客户中介服务协议,随后付2280元,从马连道分店雇用了家政服务员王某当住家保姆,主要负责照顾年幼的孩子和为全家人做饭。但王某只工作了6天半。
之后,李女士又补交2220元,从中关村分店雇用了保姆蔡某。但蔡某因只做主食,不做菜,工作了两天半便被解雇。
李女士又到亚运村分店雇用了保姆张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