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5 09:06
童户籍由居民户口迁入集体户口的,不作为西城区入学依据。
(三)非京籍分配入学
法定监护人按照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由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实际住所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审;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入学批准书》并由法定监护人登陆市教委招生网站完成北京市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在京籍适龄儿童招录完毕后,根据实际住所地和各学区学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