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31 13:17
记者昨日从顺德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顺德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已正式出台,并将通过财政支持、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业态。该办法将持续施行至2015年12月31日为止。
根据《办法》,家庭服务业将被纳入上级就业专项资金、区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扶持范围。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引进品牌家庭服务企业、扶持建立家庭服务品牌和行业协会、奖励优秀家庭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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