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4-12-04 09:26
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员工制农业户籍家政服务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非员工制家庭服务员自愿参加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五、强化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一)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省建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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