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乱局待解:三株口服液夸大宣传引争议
日期:2014-12-04 09:26


马晓华
在2月25日《食品安全法》四审紧张进行的同时,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的内心也同样紧张。
他的焦虑不无道理,在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并公开征集意见《食品安全法(草案)》中,明确了《食品安全法》将替代 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但与《食品卫生法》不同的是,《食品安全法(草案)》没有了与“保健食品”相关的内容,这意味着“保健食品”将失去食品属性和法律地位,这一变故引发了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的巨大震荡。
然而王大宏的担忧终究没有变成现实。在《食品安全法》的四审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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