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
,捷报返乡。
第八章 处罚

有下列过失之一者,视为轻微过失,初以20-50元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工作不安心、不积极、不主动、粗心大意、消极怠工、不遵守培训不按时作息时间作息。  
第六十六条、对待雇主家人没礼貌,不懂基本礼节。  
第六十七条、议论雇主客人生活私事,传播雇主家庭隐患。  
第六十八条、不服从培训,上课睡觉,讲话或起哄,顶撞培训老师。  
第六十九条、个人卫生习惯差,违反仪容仪表规范。  
第七十条、 员工工资收据单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若有丢失,在领取工作时,每张丢失的收据单将扣出50元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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