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
外出,不得干与合同不符得工作,有任何事应及时向公司督导部反映,公司将记录在案,并予以解决。  
第三十三条、不准将工作合同转让他人更不准无顾毁约,如不能继续执行合同或不能续约时应提前七天通知公司和雇主,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四条、从雇主家回来得服务员必须填写《返回情况调查表》,交于公司。
第三十五条、服务员工作两个月后,都可以请假一个月,请假超过一个月者,第一个月保证金概不退。春节期间(未满一年合同者),不能请假,雇主和公司特意除外;否则扣违约金两百元。
第四章 仪容仪表

第三十六条、无论在
11/3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16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