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地产国家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被曝光
日期:2014-11-14 08:54
中法执字第00039号
立案时间: 2014年01月17日
案号: (2013)揭中法民三初字第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伍泽松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二、被告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公司、永州市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天合建筑有限公司、惠州市众望
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03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