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虚假宣传,家政公司被判双倍退还服务费
日期:2014-11-11 08:46
己的女儿也在入住第17天后出现病状,后经医院诊断为新生儿肺炎,住院十天。该公司给自己及家人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后自己投诉到区消费者协会,经查该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经营,且存在虚假广告宣传。

梁女士据此要求家政公司返还2.2万余元服务费并赔偿一倍服务费2.2万余元;赔偿女儿住院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及其他费用;支付丈夫误工费、国际机票改签费;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

家政公司辩称,没有证据证明梁女士的小孩所犯的新生儿肺炎是公司造成的。公司没有违法经营,没有进行虚假宣传。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家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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