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娘家人”和“服务员”
日期:2013-07-19 15:13
民工秦某等人到人社服务所反映,集聚区一家企业欠他们5万多元工资。所里马上派出人手调查。走访后得知,企业应发11.8万元,已发6.6万元,还差5.2万元。企业主李某说,秦某等人在施工中,工作没做好,要扣3万元维修费。

  人社所工作人员继续了解情况,发现农民工工作中确实有失误。于是,他们给两边说好话、讲道理。双方很快达成共识,秦某等人同意扣除2万元,李某最后拿出了剩余的3.2万元。

  因为帮员工维权很上心,集聚区人社所又有了另一个名号: 员工的娘家人。

  保姆和 娘家人,这两个角色会不会有矛盾呢?

  陈小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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