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被甩咋办 保姆雇主私签合同
日期:2014-11-07 08:48
去年年底,塘沽一家家政公司推荐来自山东的李姐,为唐女士照料孩子,月工资4000元。这4000元由唐女士交到家政公司,在家政公司提取20%后,剩余部分即3200元作为工资发给李姐。然而,今年春节后直到3月份,李姐都没有领过工资。在唐女士的建议下,3月底李姐从家政公司辞职,4月初和唐女士签了劳动合同。得知唐女士和李姐私自组成雇佣关系后,家政公司向两者索赔违约金各5000元,理由是公司分别和李姐、唐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都规定: 本公司员工在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终止六个月内,和经本公司介绍的原雇主出现雇佣关系或者任何形式的服务,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05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