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与育婴员串通,如果雇主不给涨工资就立即辞职
日期:2014-11-06 09:46

近日,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雇佣育婴员时,签合同要提防家政公司的格式合同条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育婴员,指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据了解,按规定,育婴员须通过国家的育婴员职业资格考试,持有 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 方才可以上岗。而消费者雇用育婴员,一般通过家政公司。但目前哈市家政市场出现了这样一种不正常现象,个别家政公司暗中与育婴员串通,合伙多次赚取消费者中介费,有些育婴员利用家长对婴儿百般呵护又对育婴员工作形成依赖的心理,迫使消费者为其追加工资。

  哈尔滨的孙
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06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