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坠地身亡 家政中心赔偿缩水
日期:2014-11-04 08:55

 近日, 保姆照看期间两岁女孩坠地身亡 案有了终审判决结果。二中院将精神损害赔偿金由10万元改判为4万元,判决富平家政服务中心赔偿孩子家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7万余元。
  
  2006年4月10日,顾先生与富平家政服务中心签订了《家政服务协议书》。之后,家政中心派保姆雷某前往顾家照看两岁女孩小祺。
  
  今年2月7日,独自被留在沙发上的小祺摔倒在地,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小祺于次日死亡。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保姆雷某承认自己有责任,没有看管好,并与富平家政服务中心有合同,培训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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