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31 08:57
赔偿未追回的700元现金和价值500元的婴儿衣服,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
董先生认为,家政公司作为一个提供月嫂服务的机构,在宣传册中说: 每个月嫂都掌握最新育儿专业知识,持证上岗(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及月嫂证书),使母婴得到科学的、全方位的照顾。 但家政公司显然没有履行承诺,未严格审查假 月嫂 的真实身份,给董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家政公司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李巧 当时是试用,董某没有交定金,双方也没有签订合同。并且一般人没有能力甄别身份证和真人的相貌差别,况且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