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9 08:51
(记者 张黎祯 通讯员 尹传英 陈铭训)钟点工上门进行家庭清洁服务时损坏了王女士家里的物品,在思明工商的调解下,昨日,家政公司一次性赔偿王女士损失费1200元。
近日,王女士联系了位于厦港花园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上门进行家庭普通清洁服务。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清洁过程中,把液晶电视屏幕表面刮花,把窗帘扯破,就连浴室的玻璃隔板也被弄破了。王女士很生气,当即向该公司负责人反映情况并协商赔偿问题。而该公司只同意赔偿300元。王女士认为很不合理,便找到了12315。
厦港工商所在征得王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和该家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