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护理不能“家政化”
日期:2013-07-11 10:04
广东省家政协会拟对家政职业进行规范,对在家庭、医院工作的护工、育婴员和母婴护理员等工种,制定初、中、高三级的职业标准和操作守则。规范职业行为本是好事,然而由家政公司来定义医院里的护理工作,明显地是越俎代庖。
  护工、育婴和母婴护理,在家庭的层次,可以理解为保姆性质,但若在医院里操作,则是医
疗护理的一部分,其职业资质和临床操作,都有明确的卫生行业标准。家政协会作为民间性的非医机构,无权为育婴等工作中属于医疗护理的那一部分,作出质量和操作上的认定,其专业能力也备受质疑。

  比如母婴护理,按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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