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3 08:48
奶、脸色发青,赶快告诉了原告的奶奶,并和原告一家采取了简单的救护。后经医院抢救,原告脱离生命危险,经医院初诊和确诊,原告为先天性喉软骨软化病。原告治愈出院后,被告廉春兰一直照顾原告到协议到期。原告一家多次对二被告说,如果没有被告廉春兰的细心和及时发现,原告早没命了。
刘健康律师认为,孩子出现呛奶后窒息等意外,是孩子自身身体所致,与月嫂廉女士的服务无关。所以,二被告主观上没有过错,并且原告的呛奶窒息,和被告的喂奶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对原告的损失,二被告没有责任,没有赔偿的义务,请求法院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