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员顺手牵羊偷窃两万获刑又罚款
日期:2013-07-09 14:24

家政服务员蔡某趁在东家打扫卫生之际,窃取约2万元巨款。日前,卢湾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蔡某是黄某家里的担任家政服务的阿姨,2007年4月7日上午7时许,她在黄某家中清扫时,看见黄某房间里的茶几上有一只手提包,就趁人不注意,将包内人民币19800元、港币800元全部拿走。
法院认为,蔡某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蔡某能当庭自愿认罪,退赔部分赃款,故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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