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1 08:48
造成骨折。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刘女士从事雇佣活动时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刘女士去取衣物属于履行雇佣协议的正常行为,如果刘女士知道踩踏的屋顶不坚固,其根本不可能去取衣物,刘女士并无重大过失。
家政人员刘女士取衣服时从房顶掉下摔伤,造成九级伤残。
昨日,记者从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法院判决雇主王先生赔偿家政人员刘女士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损失3万余元。
经乌市某信息咨询公司介绍,刘女士与王先生口头签订了雇佣家政协议,负责照顾王先生母亲生活,王先生每月支付800元报酬。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