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偷东西,应聘当保姆偷了还想偷,最终被抓获
日期:2014-08-19 09:15
昨天,记者从平阳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一起保姆盗窃案,被告人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池某是平阳本地人,38岁,她一心想偷点钱花,却没有地方可以偷,后来觉得要到别人家里偷钱,做保姆最方便。
于是说着一口本地话的池某就做了张假身份证,选择到劳务市场,找份家政保姆的工作,主要是打扫卫生。
偷一次我就不偷了。池某想,自己是本地人,雇主对本地人比较信任。应该不会怀疑,而且自己用的是假身份证,肯定找不到自己。
今年1月,池某被雇主王某聘用。王某对池某很信任,因为池某看上去朴实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7 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