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月嫂做了4天半就消失了 家政公司退换预付款
日期:2014-05-07 14:54
其他款项。
城东消协调解人员了解该情况后联系到家政公司,指出家政公司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反合同协议,应负相关的民事和法律责任。
家政公司同意孙女士提出的要求,并愿意当面对孙女士表示道歉。经双方协商,家政公司免去月嫂工作4天半的工资,退还孙女士3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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