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30 15:04
岗作业。本案中,作为家政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的何某违反上述规定,没有为上岗工作的工人配备必要的保证安全的劳动保障用品安全带等,并监督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本案中,客户(雇主)聘请的是有资质的家政公司且和家政公司签订了保洁服务合同,因此坠亡保洁员的人身损害赔偿由家政公司负责。由于家政公司很好地进行了赔偿,何某才得以取保候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雇主直接聘用保洁人员,只要形成劳动事实,无论是否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