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5 12:55
与家政工之间的中介,少数实行所谓员工制的家政服务公司,也很少与家政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是市场主体之间缺乏信用基础,家政服务关系不稳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与被服务的家庭之间在经济条件、地缘、文化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性,容易产生误解与隔阂,所形成的家政服务关系基础脆弱。
提案中,要如何建立统一的劳动管理系统,将家政行业纳入社保体系?
第一,统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家政行业的主体进行调整,将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纳入劳动关系管理范畴。首先,应当明